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毕业证样本及介绍
时间:2019-11-07 15:00 浏览:次
天津市。法学院现设经济法、国际法、民商法和理论法学四个教研室,分别承担法学学科基础课、专业基础课、专业课以及两个专业硕士点的学位课的教学与研究工作。 法学院是一个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、开拓进取、创新务实的教学和科研团队,历经十多年的建设,从无到有、由小渐大,在教学工作、科研工作、学科建设、学术交流、学生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就。 但是,相对于本校其他传统专业以及许多同类院校的法学专业,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还较为年轻和幼稚,而这也正意味着学院有更深远的发展潜力和更广阔的上升空间。学校正拟全力发展财经大学的法学专业教育,将在法学学科建设、课程建设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和支持,法学院将成为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、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合格法律人才的现代化的学院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机构设置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学院领导机构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院 长:陈灿平 副院长:李晓龙 陈光华 副院长(挂职):汪青松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 书 记:王本锦 副书记:田立军 学生工作办公室 专职书记:王雷 学院办公室 主 任:吴玉茹 副主任:张兆永 副主任科员:张霞 学院教学机构 经济法系 党总支书记:田立军(兼) 主 任:张路 副主任:任岳鹏 民商法系 党总支书记:李丽红 主 任:崔金珍 副主任:任晓兰[2]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经济法系下设经济法、金融法两个专业方向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 为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,我校于1995年开设本科法学经济法专业方向并于当年招生。该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熟悉经济法的基本理论,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技能,具有较高外语水平,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法律人才。该专业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:法理学、宪法、民法、商法、经济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债权法、物权法、票据法、证券期货法、税法、劳动法、中国法制史、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等。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可以到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律师事务所、银行、保险公司、大型企业、政府经济主管机关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法 该专业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、宪法、民法、商法、经济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国际经济法、债权法、物权法、、中国法制史、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之外,将开设特色专业金融法概论、国际金融法(双语)、证券法期货法(双语)、货币银行法、保险法、票据法、金融法律实务(双语)、合同法(双语)、国际商法(双语)。该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主要面对金融监管机构、金融机构、律师事务所、大型企业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,也可以通过继续深造,到高等院校、法律研究机构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,重点是培养有国际视野和语言能力的金融加法律双料人才。[3]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 由高中生受益网编辑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 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,急需培养一批既掌握民商法专业知识,又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法律人才,我院于2005年增设本科法学民商法专业方向。该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熟练掌握民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,具有一定的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并且具有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和较高外语水平的高素质法律人才。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:法理学、宪法、民法总论、商法总论与公司法、经济法、知识产权法、物权法、债法总论、侵权行为法、婚姻与继承法、票据法、破产法、保险法、证券期货法、海商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、中国法制史等。该专业方向毕业生既可以到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机关、律师事务所、政府机关、保险公司、证券公司、各种类型企业、经济管理部门等从事法律实践工作,还可以到高等院校、法律研究机构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 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深入、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,我国急需一批熟谙国际经济法律和惯例,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专业法律人才。在此时代背景下,我校于2003年增设本科法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方向。该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坚持正确地政治方向,具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功底,能熟悉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掌握基本技能,了解国际经济贸易理论和实务,又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开拓能力的法律人才。 该专业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:法理学、民法、商法、刑法、经济法、国际公法、国际经济发总论、国际投资法、国际贸易法、世界贸易组织法、国际技术转让法、国际金融法、国际税法、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、宪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知识产权、中国法制史等。 该专业毕业生既可到法院、具有涉外业务的银行、律师事务所,外商投资企业、外国企业驻华机构、海关、外经贸主管部门等有关政府机关从事法律实务工作,通过继续深造,又可到高等院校、法律研究机构等从事法律教学和科研工作。[4] 词条图册更多图册 参考资料 1.学院简介.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[引用日期2013-02-01] 2.机构设置.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[引用日期2013-02-01] 3.经济法系介绍.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[引用日期2013-02-01] 4.民商法系介绍.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[引用日期2013-02-01]。。。1995年,天津财经学院法学系宣告成立并开始招收行政领导班子成员 (责任编辑:admin) |